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例如:春节三天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天×300。
在此,我特别说明一下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问题:关于基数,如果未明确约定基数的,应按照劳动者本人的全部货币性收入进行计算,如果劳资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计算,如果没有约定,又按最低工资的基数进行计算的,则存在克扣工资的法律风险。
《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