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买断之后,劳动者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去世,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近亲属可以持以下资料向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一、死亡医学证明书;
二、火化证(仅限火葬地区);
三、户籍注销证明;
四、申领人身份证及其继承人授权委托书;
五、银行卡;
六、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其它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