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报案:立即向警方报案,并抢救伤者。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越早越好),并尽量减少损失。
2、定损: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的伤残或死亡赔偿标准,如有必要可与保险公司调查员到医院了解伤者情况。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人伤入院不必垫付过多的医疗费用,以免被动,可在核实责任后向保险人咨询后认可。
3、索赔:尽快的收集索赔单证,十五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所需单证如下:
出险通知书填写并加盖公章(私车需盖私章);
交通事故仲裁机关出具的调解书、责任认定书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证明;
伤者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出院小结、医疗病历、一次性赔偿凭证;(伤残事故)
死亡证明、一次性赔偿凭证;(死亡事故)
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仅限直系亲属(残疾或死亡事故所需);
医疗费、家属的交通费、住宿费;
肇事车辆的行驶证正、副本及司机驾驶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私车还要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保单复印件;
赔款通知书上加盖公章及公司帐号(私车由被保险人签字);
如所汇款单位或个人与被保险人不符,需提供被保人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