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老师收礼达到侵财数额标准不作违法犯罪处理是不应该的,只要有证据并触犯我国刑法,就应该按法律处罚,任何人不能例外。 老师收礼,属于行为,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规定,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三)案(第385条、第386条,第388条,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因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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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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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行索取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