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和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保障权利。
1.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权利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利。
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
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