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观成因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了购销钢材的合同之后,合同所确定的钢材价格上涨,买方如果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给卖方,就会损失一大笔钱,于是,买方就想提价,或毁约,或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卖方则不同意,坚持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双方遂起纠纷。主要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纯粹主观上的原因是少见的,主观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着客观原因。
2、客观成因
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了即时清结的之外,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