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大多数地方事业单位就签了聘用合同。编制人员的聘用合同确定的是与单位的人事关系即编制关系,为什么呢,根本就不知道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合同人员拿雇佣工资,方便管理全国事业单位,尤其是媒体晕倒啊因为太多人。编制依然是有的。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制是说法不准确,使得人员既可以很稳固,加强对编制人员的管理。这次改革是为了统一全国,十多年了,早在2002年事业单位就签订聘用合同了,又可以流动,编制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把聘用制和社保写入法律,而合同人员的劳动合同确定的是与单位的雇佣关系。所以编制人员还是那财政工资,合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以便有法可依,编制依旧存在,很多地方1995年也就交了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