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内容包括:
1.约首,包括合同名称、订约地点与日期、双方当事人等。
2.正文,反映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实质性条款。包括数量、质量、价格、包装、装运、支付、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仲裁等条款
3.约尾,包括合同文字效力、正本份数及附件效力、代表签章等。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常见的有:
1.正式合同,一般内容较全面、完备,主要适用于大宗或成交额较大商品。
2.成交确认书,是一种筒式合同,适用于成交额不大或已订有代理、包销等长期协议的合同。
3.以电报、电传、信件成交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