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过程中提出。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只能在针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程序开始后提出请求,其他时间提出,不予受理。
2、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言下之意,法人作为被执行人时,其他债权人一般不得参与分配。但是,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 或歇业的除外。
3、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为金钱债权。如果属于非金钱债权,参与分配的请求不会得到支持。
4、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全部债务。这是参与分配的实体要求,如果被执行人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清偿,则不产生参与分配的问题。可是,现实中,被执行人几乎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5、参与分配申请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除劳动者工资外,其他债权人均需要取得执行依据,包括:判决、裁决、仲裁文书以及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