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十级工伤职工可以要求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获得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就业补助金。前一金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标准,后两金的支付须根据你本省、市、自治区的规定确定支付标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