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余值、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加上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无关,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其中,资产余值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未担保余值,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由于是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为了维护出租方的经济利益:一台融资租赁设备,价值500万元,租期为8年,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满时它的公允价值为13万元。因此产生了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两个概念,如防止承租方过度使用资产等,出租方在出租资产时要求承租方对融资租入资产到期时的资产余值提供担保。承租人的第三方担保2万元。出租人的第三方担保1万元,所以一般不考虑折旧问题例。租赁合同规定,承租方担保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