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在责任划分为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未构成刑事犯罪,故不需要坐牢,理由如下:
1、交通事故入刑的标准之一是发生重大事故。依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关于发生重大事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文件中,对交通事故的量刑做了更加具体的划分。其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入刑的前提是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故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肇事司机无需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