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企业不能简易注销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2、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3、有股权(投资权益)正在被依法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或曾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包括曾被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简易注销登记或者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的等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注销登机前需经批准的,按照工伤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执行。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