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生交通事故时通常交警部门会做一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就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车祸受害人对于保险公司的赔偿不服的话,首先可以通过肇事方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列出自己的实际损失来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足额的赔偿。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话,那么受害人可以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让裁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当然,在的时候受害人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来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否则将不予支持。 《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