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可以用购房合同、收据、竣工验收证明还有就是预售许可证代替,或者是找相关部门开取没有房产证的证明。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如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较好是原件,如果房东不出示原件可以用复印件,但复印件上需要房东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由房东签字。除此之外,还需要租房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及办理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如果属于没有产权证的回迁房之类的,向工商部门提供租赁协议、店面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产权证明,以及其他相关办照材料即可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根据《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市场主体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以自有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或者其它能够证明其房产归属的购房合同、缴款收据、发票等证明文件以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租赁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