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收到当事人提出的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材料齐备的,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人民法院审理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中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当同时到庭。人民应当面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理解所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否接受因此而产生的后果,是否愿意由人民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