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经常看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不是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这是因为担任法定代表人是存在风险的。很多个人在不清楚状况的基础上,就担任了公司法定代表人。
当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黑名单,法定代表人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法定代表人不但不能乘坐飞机,出行中不能够选择列入软卧、轮船二等以上仓位、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限制还包括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在越来越重视信用的社会,信用缺失将会令人寸步难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予以高度重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