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现实生活中,有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代房东与租客签订租房合同,那么如果租客在承租期间发生事故,代签的人需要负责吗?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首先要看你代房东与房客签订租房协议,有没有经过房东授权委托,如果有,代签租房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代理行为,是不应当承担责任的,但如果案件被,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时,你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种委托关系是存在的,比如,人证、书证等相关材料;
其次如果没有相关材料证明你与房东之间的委托关系,或者你与房客签订租房协议时没有告诉新房客的相关事实,那么,房客是有权利你,你可能承担责任。
最后要不要承担责任,还要看事故的发生与房屋出租行为本身有没有关系,如果是房客自己的原因引起的事故,出租一方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