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2020年女职工二胎流产假规定:二胎家庭产妇依旧享受二胎产假,但是不同的是,以下两个假期是二胎无法享受的:
1.不再享受晚婚晚育假30天的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因此二胎不再享受30天的晚育假。
2.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相关奖励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相关知识: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