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那么刑事拘留它一般来讲是多久呢。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是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出,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的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因此呢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的不能超过37天。如果这些时候呢还不能批准逮捕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或者是变更强制措施,比如说采取呢这个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