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关机构拖欠老人养老金的,被拖欠养老金的老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提讼追讨养老金。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四条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医疗待遇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者挪用。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第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老年人及时、便利地领取养老金、结算医疗费和享受其他物质帮助提供条件。
第七十三条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提讼。
人民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