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不予支持。
2,你不交暖气费,物业给你停水停电是完全有可能的。按理说水、电费和暖气费是两码事,就暖气费而言,物业公司可以向,要求你支付,但不应该以此为由给你停电停水,只要你不欠水费或电费;
3,建议协商解决,不愿以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依法,由裁决。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