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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特别程序的期限是什么意思

帮助5人 4.8w浏览 匿名 2021-04-01 四川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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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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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特别程序,都必须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非讼案件的审理有的不需发布公告,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对这种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有的需要发布公告,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案件,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其公告期限本身就比较长(3个月或1年),因此对这种案件的审理期限不能从立案之日起算,而应当从公告期满后起算,即应当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理特别程序的30日期限,比通常程序的审理期限要短。
    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大致可分为3类:
    1、非讼事件
    包括宣告失踪人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宣告公民无行为能力、督促程序(发布支付命令)、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证书失效或无效)等。审理这类事件的目的是,在没有民事权利争议的情况下,确定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一定的法律事实是否存在。其特点是没有原告和被告,办案程序因利害关系人(不是原告)的请求而开始;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
    2、婚姻和亲子关系事件
    包括离婚、确认婚姻无效和认定亲子关系是否存在等。这类事件解决人的身份关系问题,涉及社会公益,在程序上应有特殊规定,不能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它与非讼事件不同,有原告和被告,存在着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
    3、行政法律关系事件
    全文
    12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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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特别程序什么意思?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民事特别程序指定就是某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进行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一般都是有特定的法院来进行相关的审理,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来进行确定,并且只适用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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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特别程序适用几审?
民事特别程序适用一审终审,送达判决的当天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对判决结果进行上诉,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在审理选民的名单案件,宣告失踪人死亡的案件还有认定公民没有行为能力的案件中适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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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我昨天签了个劳动合同书,但是今天发现我不是很适合这份事,我应该如何无责离职
[律师回复]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相对简单,但仍需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等待三天通知期。

在试用期内离职时,劳动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定的通知期限。
2. 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领取应得的工资和福利,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 领取个人档案和其他离职材料。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配合或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一义务,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补缴或向相关部门投诉。

总之,试用期内离职的劳动者应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因违法操作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应保持与用人单位的良好沟通,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
王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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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特别程序是什么意思
民事特别程序是指法院在审理民事权益纠纷的案件中使用的特殊程序,这种特殊程序一般对两类案件使用,一类是选民资格、一类是非民事诉讼案件。特别程序就是法律程序中的非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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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四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予以审理:(1)选民资格案件;(2)非讼案件,包括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3)确认民事调解协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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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特别程序是否适用?
婚姻无效的案件宜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广泛。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号法释中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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