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规定: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释义:
1、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能适用于突发脑溢血患者。因病能予以认定为工伤/亡的,除第十五条第一款外,还有第十四条第四款:患职业病的。但脑溢血不在职业病目录之内,是不可能取得职业病诊断书的。
2、任何法律条文涉及到时间概念的,都要设一限制。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条例》中设置了48小时的限制,无论是否合情合理,一旦设置并通过,即成为法律,是不能以情理为由逾越而过的。即常说的律法无情。在实践中,也遇到过类似的案例,虽然同情,但法不容情。所以,很遗憾地说:不能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