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尽管职工是早退下班,且被他人撞伤,但仍构成工伤。至于职工早退,应否受到行政管理上的处罚及何种处罚,则另作他论。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中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与原来的:“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相比,减去了“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必经路线”、“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3个条件,扩大了工伤的适用范围。
同时,尽管该条例规定:“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实行。”但其第六十四条同样指出:“本条例实施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的职工尚未完成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认定是否工伤是要看职工是不是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职工是不是在上班时间受到伤害是认定工伤的一种重要标准,所以早退的职工其实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