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院的认定一般在支付方的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三十左右。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有收入来源的,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扣留一定比例的收入,支付抚养费。没有收入来源的,查封、扣押、冻结其可以供执行的财产(需要保留其必要的生活物品),按照法定程序变卖、拍卖,用于支付抚养费。确实没有可以供执行的财产的,法院可以暂时中止(非终结)执行程序。待男方有条件时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