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国家禁止招收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满16岁的受害人没有误工费;年满16岁不满18岁的受害人属于劳动者误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收入状况赔偿。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提供固定收入证明,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