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在缴纳定金之前,请了解一下该中介公司是否合法,可以在北京工商局网站进行查询。可信的情况下,一定要要定金收据,看公章是否和公司相符。
2、事后如果觉得不太合适的话,需要退还定金,首先要和中介好好沟通,说明情况,各种,各种甜言蜜语均是可以的。但是中介通常入了口袋的钱是不愿意退出的,会有各种借口和理由,所以这时候要摆一下姿态,不给我也不要了,反正有人管,告诉中介,不退就到建委去投诉,北京市建委投诉电话网络可查。
3、如果直接现场投诉,可能会失败,大家去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网上投诉,投诉会派发到区县建委,这样他们就不敢不受理了。同时中介就会收敛,乖乖的把钱退给你。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中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
(一)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条件,实施收费的;
(二)违反收费管理权限,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的;
(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超越收费时限收费的;
(四)违反已签定的协议(合同)实施收费的;
(五)违反自愿原则,与或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联合下发文件或协议,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或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
(六)公证性的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服务成果收费的;
(七)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或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的;
(八)违反规定相互串通,垄断或操纵服务市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九)违反规定搞不正当价格竞争,以低于本单位服务成本收费的;
(十)其它违反本规定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