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婚的手续有哪些
所谓诉讼离婚,顾名思义,就是到打离婚官司,通常是因为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分担不能达成一致,而向人民,人民经过开庭审理后,通过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制度。诉讼离婚适用要件:
1、主体要件,即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或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
2、实质要件即: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
3、启动要件,即配偶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此要件是基于民事诉讼的“不告不理”原则。
二、
1、协议离婚只需交9元
2、诉讼离婚中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来确定。
4、离婚诉讼费是人民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5、原告向人民离婚,人民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只退还诉讼费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