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来以下看看: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由人民对股权收购事项依法作出裁判。出现以下情形,股东可申请退股:
第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第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第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