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能立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根据上述规定,所谓的明确被告针对被告是自然人的情况,就必须要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码以区别其他同名同姓的人。
在原告无法提供被告人准确身份证号的时候,原告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向申请开具加盖公章的协助调查函前往公安机关调取被告人的身份证号码。
司法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