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清算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持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请求解散的。一人公司股权转让的事由不在上列法定清算的情形之中,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公司仍继续存在,没有解散,仅发生股东变更。在法定事由外公司进行清算具有其特殊需求和自主性,一人公司股东转让公司财产或股权,可以自主进行清算或经受让人要求进行清算,清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的法律后果由清算人负担。一人公司的债权债务与其股东有密切的关联性,转让或受让股权是当事人有目的的和预见的行为,相应转让协议经过工商变更登记具有公示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