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投标工作,切实保证招投标环节的公开透明,保障招投标各方的正当权益,规范市招标局(招标中心)工作人员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淮南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进场交易的各类项目。
第三条 招投标操作流程风险点共19个方面33个风险点53项管理措施,详见《淮南市招标局(招标中心)业务操作风险控制表》。
第四条 市招标局及招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履行程序,保障各项业务工作规范、透明、高效、有序地开展,违反本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淮南市招标局(招标中心)业务操作风险控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