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3.档案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档案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4.档案科技管理工作相关信息;
5.全国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务员考录等相关信息;
6.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相关信息;
7.档案工作对外交流相关信息;
8.档案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9.国家档案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除以上规定的国家档案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家档案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