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主要涉及房屋承租人应享有的对承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东事前知道你有购买意向,没有提前通知你就和其他购房人签订合同,房东的行为存在不妥之处,侵犯了你的权利。目前,你已知道房屋即将出售的消息,你可在合理期限内向房东主张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权什么时候都可以行使,除了一下几种情况。
1.房屋共有人对房屋也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购房人是该房的共有人之一,那么要让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2.房东基于特殊身份出卖房屋等情况下,你也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比如基于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房东愿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出售房屋的,这种情况下你一般就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