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卖淫罪辩护词如下:
尊敬的审判员:
被告人刘因涉嫌“介绍他人卖淫罪”被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到贵院。刘家人委托并经刘本人同意委托河南金泰律师事务所,该所指派韩冠强律师即本人为其辩护人。
本人自接受委托后,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等法律规定,曾在公安侦查阶段、检察审查起诉阶段、贵院审判阶段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并到贵院进行了阅卷;今天又参加了贵院的开庭审理,认真听取了公诉人的指控意见;以及被告人的当庭供述以及对该罪的态度及表现;本辩护人人现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本案法律事实发表辩护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