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宣布破产员工补偿有:公司拖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公司拖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职工还可以得到其他应当划入社会统筹保险账户的部分;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