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交接手续
1、双方依照租赁合同查验房内设施是否相符;双方应当对房间内的设备、陈设等详列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备存。
2、 房屋、设备、陈设存在已被损坏等非正常情况,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通常使用要求的情形的,应当在交接记录中明确记明,或者直接在双方合同中明确记明。防止在退房时,出租人无中生有。
3、 房屋、设备、陈设经承租人查验完好的,仍应在记录中明确记载,防止承租人损坏后,不认账。
4、记录水电气的底数,交费情况,电话费。
5、在查验房屋实际情况后,将实际情况在租赁房屋交接清单上注明,并要求出租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确认。
以上就是租赁房屋交接手续,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