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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准备进行房产过户,不知道费用多少,需要什么资料,所以请问一下一般长沙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资料

帮助10人 1.6k浏览 #房产纠纷 匿名 2017-06-25 云南红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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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途小指南
    法途小指南
    74人赞同了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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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全文
    11 2017-06-25
  • 红河法务团
    红河法务团
    评分5.0 “经验丰富”
    咨询我
    长沙房产继承过户费用需要依据你的房价来: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全文
    8 201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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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资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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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房产继承在哪里办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房产继承事宜,建议在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离世的证明资料、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您作为继承人的合法证明材料,前往房产所在区域的公证机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
完成相关公证程序后,即可着手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房产的相应手续。
2.倘若被继承人由于意外事故不幸逝世且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或确立遗赠抚养协议的话,他/她所拥有的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方式予以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首批次的有权继承者主要包含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若上述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无资格继承,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主要为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接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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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房产继承在哪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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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房产继承事宜,建议在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离世的证明资料、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您作为继承人的合法证明材料,前往房产所在区域的公证机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
完成相关公证程序后,即可着手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房产的相应手续。
2.倘若被继承人由于意外事故不幸逝世且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或确立遗赠抚养协议的话,他/她所拥有的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方式予以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首批次的有权继承者主要包含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若上述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无资格继承,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主要为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接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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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房产继承事宜,建议在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离世的证明资料、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您作为继承人的合法证明材料,前往房产所在区域的公证机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
完成相关公证程序后,即可着手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房产的相应手续。
2.倘若被继承人由于意外事故不幸逝世且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或确立遗赠抚养协议的话,他/她所拥有的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方式予以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首批次的有权继承者主要包含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若上述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无资格继承,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主要为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接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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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房产继承事宜,建议在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离世的证明资料、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您作为继承人的合法证明材料,前往房产所在区域的公证机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
完成相关公证程序后,即可着手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房产的相应手续。
2.倘若被继承人由于意外事故不幸逝世且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或确立遗赠抚养协议的话,他/她所拥有的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方式予以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首批次的有权继承者主要包含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若上述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无资格继承,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主要为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接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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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离世的证明资料、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您作为继承人的合法证明材料,前往房产所在区域的公证机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
完成相关公证程序后,即可着手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房产的相应手续。
2.倘若被继承人由于意外事故不幸逝世且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或确立遗赠抚养协议的话,他/她所拥有的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方式予以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首批次的有权继承者主要包含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若上述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无资格继承,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主要为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接手。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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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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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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