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婚姻法关于房产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具体如下:
首先要说明一点的是,旧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婚前个人财产(重大财产)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是8年,不是7年.
现在新婚姻法已经生效并施行,且该法明确规定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因此,上列司法解释不再适用.
至于你说的办理问题,如果是持诉讼文书进行财产分割涉及办理过户手续的,双方应当主动履行.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履行的,另一方有权在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申请办证.如果过了这个执行期,能够自愿履行当然好,如果不自愿,则因为超过执行申请期一年而不能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那也就失去了法律上的保障了.
至于费用开支,你申请强制执行,费用不算太高,不用担心,且执行完毕后,该费用由对方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