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公司破产清算利弊,首先反驳一下楼上的观点,破产保护这种东西在中国很广泛的,只是没有叫这个名字而已,在中国都叫资产重组,主要用于老国有企业的转型,其实就是老国企不行了,进行资产重组,变成股份制企业,用民间资本把企业救活,国家和地方政府还能捞到一些好处,避免企业直接破产倒闭,在美国就叫破产保护。
当一个企业经营亏损,资不抵债的时候,又没办法融资,总而言之就是就不活了,那就要破产倒闭。换句话说就是你不破产的话,你越经营下去亏损越多,所以就要破产倒闭啦。
破产倒闭大约是这样的:因为现在的公司都是以自己的资产承担有限责任,所以,破产清算的时候,就要把公司的资产清点拍卖,这些钱一般是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这部分钱的使用顺序是:首先付农民工的工资,这年头农民工工资优先级最高,第二是自己企业的员工工资,第三是还债权人的债务,第四,如果还剩下钱的话,那就按照股份分给股东。不过一般情况下极少有破产公司还有钱分给股东的。
当然也不排除企业急流勇退的情况,就是企业经营正常,股东却不想经营了,把企业关闭,这种情况很少见。比如建立这个企业只为了完成某一特定的任务,例如完成某一工程啦,或者作为资本运作当中的一个环节,任务完成了就直接关门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