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路××号××室,邮编:××××××,电话:××××××××。
被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路××号××室邮编:××××××,电话:××××××××。
诉讼请求:
一、要求确认××路××号××室房屋的产权系原、被告共有。
二、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是某某关系。原告居住的××路××号××室房屋是动迁分得的房屋,当时用被告的名义买下,产权人写的是被告的名字,现被告欲将此房屋卖掉(或被告为做生意将房屋抵押)。侵犯了原告的权益,现原告要求确认××路××号××室房屋的产权系原、被告共有,望法院准许。
此呈
南山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