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规定在进行外资企业变更法人流程的时候,应提交的手续有: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新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正副本.具体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