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特殊情况的,可随父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特殊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取证时需要考虑以上情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