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
身份证号码:
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乙
方购买甲方名下的房屋及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订立本合同,
以便双方
共同遵守。
一、
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预定甲方名下的梅河口市东街
小
区
区
号楼
单元
房屋及车库
号
平方,
房屋及车库总款为
元(小写)
元(大写)
。
二、
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
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元
(小
写)
元(大写)
,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
付的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
三、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签订《房屋
买卖合同》
,如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
经收取的定金,
甲方拒绝签订
《 房屋买卖订金协议》
需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