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结婚自由离婚自愿。法律不能强人所难让2个没有感情的人在一起生活。若一方坚持要离婚的,最终法院会判决离婚,无非是时间长短的区别。离婚的时候夫妻财产原则上是均分的,一方有过错的,会适当少分财产。关于法院判决子女抚养问题有个原则,就是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夫妻双方均可以举证来证明自己照顾子女更有利成长。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按照当地标准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