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有两种方式,一种就是登记离婚,一种就是诉讼离婚。
从实质上来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于小孩抚养问题和共同财产以及债务问题,双方都能协商一致的话,最快的途径当然还是签订一份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但是在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情况,处于多种考虑,一般双方都不愿意一起回去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这时候他们必然想寻求其他的处理方式。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既然不能登记离婚,那么只能诉讼离婚了。
所谓诉讼离婚,当然就是指到法院起诉离婚了。既然要到法院起诉离婚,那第一个要解决的就是,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也就是法院管辖的问题。离婚案件,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应该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住所地一般指的是户籍所在地。这么一绕,发现还是得回家去处理,反而远了。其实大可不必这么麻烦,因为法律还规定被告所在地还包括经常居住地,所谓经常居住地就是指在一个地方连续居住,并且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而这个就能很好的解决双方都在外地,想在本地离婚的问题。
具体说来,如果 夫妻双方都在外地,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有一方在当地连续居住满了一年的话,就可以在当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了。但是要证明连续居住并且满了一年,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最直接的就是在当地办理了居住证,没有办理居住证的话,可以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具体需要根据当地法院的要求来提供。通过法院来离婚,毕竟涉及到专业程序问题,建议一般最好可以找律师咨询,甚至是委托律师来帮忙处理。在深圳地区,一般可以争取在一两周之内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