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
1.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
税率及注意事项:
1.卷烟出厂环节适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复合计税方法:甲类卷烟税率为56%,乙类卷烟税率为36%,定额税每支0.003元,即150元/标准箱。
2.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适用税率为5%
3.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分别为36%、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
税率及注意事项:
1.白酒适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复合计税方法,税率为20%,每斤定额税0.5元
2.啤酒、黄酒适用定额税率,按吨计征
3.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征收消费税
4.其他酒,适用10%的比例税率;酒精适用5%的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