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委托鉴定机构是受害者一方经常遇到的难题,也是交通事故赔偿中心接到咨询内容最多的问题之一,因此,交通事故律师做下总结,为交通事故受害者维权提供帮助。
伤残鉴定通常有以下两种委托方式:
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
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这是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2016的一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