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我区将于2016年1月4日-15日发放2015年度城镇义务兵优待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15年度优待金每人标准18800元。
2、2013年入伍的院校生,一次性发放两年优待金共36650元(2014年标准为17850元/年,2015年为18800元/年),2014年入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应届专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在读本科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在读专科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2000元,按名单和金额发放。
3、发放时应随带如下证件:
(1)入伍通知书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父、母及应征入伍者单页);
4、发放的金额、时间应填写在入伍通知书上;
5、请各街镇将具体发放名单及金额以电子文档形式同2016年第一季度优抚金发放公示一同报送我局优抚科。